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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蓄电池容量规格与日常维护时间:2021-07-28 10:16:48 1.船用蓄电池容量规格: 火炬牌免维护船用蓄电池,包括2V GFM系列(DIN标准)、2V GFME系列(JIS标准)、12V 6GFM系列三种类型的电池,2V系列电池额定容量从200Ah到3000Ah,12V电池额定容量从24Ah到250A。 2.船用蓄电池充放电方法与日常维护要求: 蓄电池维护的基本要求 新电池投入使用时,要做工程验收,做容量试验,确定蓄电池的容量是否与额定容量一致; 1)电池投入使用后,要求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温度; 2)要求定期测量各电池端电压,当各电池压差过大时,要进行均充; 3)要求定期对电池进行试探性容量试验或深度放电,以便检查电池组的性能优劣以及保持电池的活性。 3.船用蓄电池充放电方法: (1)蓄电池的容量:通常设备容量会用KW或者KW.H表示。但是电池却不是这样的。在多数国家都是用AH--安时表示。他的意义是;以十小时放电率为标准。例如,90AH容量的电池,以10小时为基准,理论上可以连续10小时提供负载电流9安培,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值,他和环境温度、电池性能等等因素还有很大关系。 (2)放电终止电压:电池放电过程中,终止电压在不同放电率和温度下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放电电流大可以允许较低数值的放电终止电压,小电流放电,终止电压要求较高数值。温度下降,电池容量降低,终止电压应该相应提高。实际管理中,以85%的电池额定电压为终止放电电压。如果继续过放电,电池温度、电池内阻会显著升高,严重缩短电池寿命。 (3)使用寿命:蓄电池每充电、放电一次,叫做一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在保持输出一定的容量的情况下所能进行的充放电循环次数,叫做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船舶电机员实际上是往往以电瓶使用的时间来判断电池的寿命是否终了,这是不正确的。电池应该从电池容量变化、放的时候终止电压等多方因素来确认。即使是投入使用时间不长的蓄电池如果得不到正确的保养和正确的使用同样也会报废。 |